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
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表时间:2020-12-11 20:39
珠财〔2020〕131号
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单位、各区(功能区)财政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中不合理条款进行梳理,形成《珠海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
珠海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