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名称:珠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人:伍昊
联系电话:2510935
填报日期:2023年3月15日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组织实施整体情况
(一)领导机制建立情况
为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2019年4月,我市成立了珠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市长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财政和农业农村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1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2021年7月,根据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设置及我市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成员单位调整扩大到15个。目前,全市五个区(含功能区,下同)均已经成立了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财政及农业的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财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为做好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申报和分配工作,2021年8月27日,市长、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情况,研究确定我市2022年涉农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方向以及市对区考核事项任务清单。市涉农办根据市领导会议研究结果,组织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涉农办,紧跟省级部署要求,先后召开2次全市涉农工作会议研究项目遴选、资金分配以及绩效目标设定等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市涉农办还多次召开会议开展涉农业务培训,把最细、最全面的要求传达到各区涉农办及市业务主管部门。2022年1月5日,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涉农办备案我市2022年度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项目、大事要事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区域绩效目标。
2022年4月,市涉农办组织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涉农办,根据省级资金文件要求,研究拟定省级2022年新增下达涉农资金对应的报备项目,大事要事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市、区的整体区域绩效目标。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市涉农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等工作要求,及早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方案,切实履职尽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从速从细从实做好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等各项工作,用好涉农资金干成大事,努力推动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2022年涉农资金分配使用总体情况
我市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分配是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和“三突出,一确保”的原则。突出重点项目,即突出保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考核事项的重点项目,优先保障本地急需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项目。突出硬任务,即优先保障推动落实乡村振兴“九大攻坚”行动等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的大事要事战略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的项目。突出成熟度,即优先保障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已完成立项、论证、审核及用地指标审批等程序,可在当年内开工实施的成熟项目。确保项目在2022年形成实际支出,项目建成后可发挥良好效益。
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市着力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体系建设,市涉农办对省、市两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双监控”,从二季度开始,每月以涉农简报形式通报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将涉农资金支出进度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涉农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体上,2022年我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有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省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为99.98%,19个省级涉农项目按年初计划实施并如期完工,3个省级涉农项目正在建设实施中。省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年初设定的全市涉农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发挥出较好效益。
二、涉农资金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省级共下达我市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548万元,考核工作任务目标15项,其中:2021年11月24日收到省级涉农资金2532万元;2022年4月4日收到省级涉农资金16万元。收到省级资金后,我市分别下达市本级部门468.93万元,下达各区(功能区)2079.07万元。市级转下达资金情况如下:
对于2021年11月24日省级提前下达的2532万元,2021年11月24日-12月25日,各区向市级报送了资金分配方案(即拟实施项目明细)和区域绩效目标。12月31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对全市的资金分配方案、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审议结果,市涉农办于2022年1月5日完成向省级报备工作,并于1月11日对市本级部门和各区区域绩效目标进行批复。
对于2022年4月4日省级新增下达的16万元,4月4日-4月29日,各区向市级报送了资金分配方案(即拟实施项目明细)和区域绩效目标。5月5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对全市的资金分配方案、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审议结果,市涉农办于5月7日完成向省级报备工作,并于5月11日对市本级部门和各区区域绩效目标进行批复。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我市共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18728.34万元支持22个涉农资金项目,其中:省级涉农资金2548万元,与省级涉农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中央资金205万元,市区资金15975.3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级涉农资金共支出13753.5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3.44%,其中:中央资金205万元,执行率99.88%,省级涉农资金2548万元,执行率99.98%,市区资金11001.15万元,执行率68.86%。
市级配套资金未能100%形成实际支出主要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项目进展慢。虽我市配套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项目资金未能在当年及时形成100%实际支出,但我市已完成了省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考核任务。为更好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障承担保护任务者的利益,建立保护长效激励机制,我市于2022年5月25日更新印发《珠海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办法》,由于新办法较旧办法变动幅度较大(提高补贴标准,拓宽使用范围),同时2022年省级制定新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标准,多重因素叠加导致补偿资金分配、任务分解下达时间均滞后于以往年度。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度,我市共实施涉农资金项目22个,市县涉农办分别组织和指导同级主管部门,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根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各类一级项目中:
1.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共实施1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1个,并基本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项目为金洲社区南通农田道路硬底化工程,总体上完成对金洲社区南通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八队等长约6.6km地格地段进行硬底化,并修建约10座过河涵洞,实现田间道路相互贯通,改变金洲社区部分耕地田间仅靠水路运输的落后面貌,方便农民运输肥料和农产品进出。
2.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实施2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2个,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本923批次,监督抽查样品301批次,超额完成省下达监测任务量,实现了保障农产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零发生率的预期目标;降低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现了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预期目标。
3.动植物疫病防控。共实施6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6个,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建立2套水稻智能虫情监测预警系统,设置5台水稻虫害性诱测报灯,开展水稻种植农药减量防控试验示范500亩;建立红火蚁综合防控示范点8个,防控示范点面积共2.33万亩,整体防控效果达到90%以上;采购草地贪夜蛾、红火蚁防控药物一批,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有效,采购药物及时开展防治,未发生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恶性蔓延;8家畜禽养殖企业申报了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所有养殖场均按要求完成疫病免疫防控,实现了禽畜重大疫病100%强制免疫,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100%,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4.现代渔业发展。共实施1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1个,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项目通过在斗门区所辖水域出海口开展水生经济物种增殖放流活动,取得了合理保护和发展江河渔业资源和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成效,实现了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提高渔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目的。
5.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共实施1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1个,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奖励各级农业龙头企业9家、奖励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2家、奖励“粤字号”农业品牌5个、奖励绿色食品1家、奖励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奖励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实现了促进新型农业主体稳定发展、农业品牌重点支持的目的,促进农业生产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升。
6.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共实施1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1个,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示范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机播)同步侧深施肥技术2万亩次;举办水稻机械化插秧(机播)同步侧深施肥测产现场会8场次;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11%,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7.水库移民后期扶持。2022年分配16万元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共实施2个项目,一是10万元用于发放斗门区142名小型水库移民2022年度直补资金,2022年5月份已完成;二是6万元统筹用于井岸镇西湾村文化活动中心重建工程进度款支付,目前该项目有序推进中。总体上看,实施项目提高了移民收入,提升了移民生活水平,两个项目均完成了年度预期目标。
8.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共实施4个项目,其中已完工(完成)项目3个,建设(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2年我市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全市松林监测普查面积13.03万亩,监测普查覆盖率100%;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面积1.61万亩,薇甘菊防治作业面积0.7951万亩,红火蚁防治作业面积0.0709万亩,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防治任务目标完成率100%,有效抑制松材线虫病、林地红火蚁和薇甘菊的蔓延,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提前一年拔除湾仔街道疫点镇,并报省林业局备案通过。全面完成涉农考核任务。
9.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实施3个项目。我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9.2469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29.05万亩的任务目标。资金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执行力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7〕7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2〕364号)进行使用,补偿资金可用于补贴农户(职工)购买各种社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水利、机耕路、农用低压电网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培训、村公益公建事业(包括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农村土地整治、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等。
1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实施1个项目,项目正在建设中,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完成了24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新建10km污水管网,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座,污水处理规模100m3/d。
(三)考核工作及大事要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粮食安全省长责任考核。我市2022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不低于7.46万亩,实际完成8.23万亩,增加10.29%;粮食总产量不低于2.89万吨,实际完成2.99万吨,增加4.98%,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任务。持续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实施机插秧作业补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11%,超过省级下达的指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有效,未发生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恶性蔓延等事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细,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我市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及屠宰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全年共计完成监测4312批次,其中市本级(含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完成1889批次,斗门区完成923批次,金湾区完成741批次,香洲区完成759批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年共计完成1127批次,其中市本级(含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完成337批次,斗门区完成301批次,金湾区完成282批次,香洲区完成207批次,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对全市屠宰环节生猪实现100%无害化处理,共处理病害肉306.65吨。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乡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农村厕所的长效运维管护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完成改造提升农村厕所(公厕)45座,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农村厕所占比达40%以上;三是已完成368个自然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道路现状,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2022年,我市通过实施斗门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广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自然村30个,其中斗门区24个,金湾区6个。2022年全市368个自然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2022年已复耕复种0.47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目标。建立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金湾区自筹资金建设0.1万亩高标准农田。
5.耕地污染源头防控与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54996.75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41.12亩,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措施到位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9%。
6.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根据珠海市2022年度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任务目标清单,考核事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任务目标为“完成350公里河道管护任务”。河道管护为常态化且长期进行的工作,2022年涉及我市考核目标的350公里河道管护工作已顺利完成。
7.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2年,省下达我市用水总量不超过6.84亿立方米的绩效目标,我市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深入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控制、用途管制及监督考核,截至2022年底,我市全年用水5.80亿立方米(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绩效目标。2022年,珠海市累计剩余6.18万亩新增改革任务,省下达新增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06万亩,我市自我加压,以完成全部剩余面积为目标,加快实施进度,并成功完成既定目标。
8.水土保持。2022年省水利厅下达珠海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目标任务为10平方公里,该项指标由市水务局牵头经市政府同意后分解至各区,最终经核定,珠海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75公里,已完成该项年度任务目标。
9.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省下达我市任务为完成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座,我市已于2021年完成项目建设,2022年已完成相应的验收任务,满足考核要求。
10.全面推行林长制情况。省林业局下达任务目标为:我市2022年造林与生态修复总任务为16500亩,其中人工造林328亩、退化林修复6020亩、封山育林4375亩、新造林抚育5778亩。截至2022年底完成的具体情况:我市已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总任务20370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328亩、退化林修复6961亩、封山育林5220亩、新造林抚育7861亩。
11.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省林业局下达任务目标为:2022年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工作完成率需达到50%,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完成率需达到50%,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完成率需达到50%。截至2022年底完成的具体情况: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工作完成率达到50%,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完成率达到50%,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完成率达到50%。
1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情况。省林业局下达任务目标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面积1.57万亩。截至2022年底完成的具体情况:全面开展监测和防治,全市松林监测普查面积13.03万亩,监测普查覆盖率100%;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面积1.61万亩,薇甘菊防治作业面积0.7951万亩,红火蚁防治作业面积0.0709万亩,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防治任务目标完成率100%,有效抑制松材线虫病、林地红火蚁和薇甘菊的蔓延,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提前一年拔除湾仔街道疫点镇,并报省林业局备案通过。
1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任务目标为:根据《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省级下达珠海市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为29.0515万亩。截至2022年底完成的具体情况:珠海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2469万亩。超额完成省级下达29.0515万亩的目标任务。
14.农村公路养护。根据珠海市2022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务清单,考核事项“农村公路养护”任务目标“列养率100%”。截至2022年底,珠海市农村公路列养率已达100%,满足省下达任务要求。
15.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森林、水利)情况。省下达我市自然灾害森林方面风险普查任务目标为: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任务为19个样地,其中16个标准地、3个大样地;截至2022年底完成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下达任务,完成三个市属国有林场4个自选样地(乔木林标准地3个,大样地1个)及我市的19个森林可燃物样地(乔木林标准地11个,灌木林标准地5个,大样地3个)外业调查、实验室数据检测工作,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三项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历史森林火灾调查)的数据质检、汇总、上报工作均已全面完成,并获得省技术保障组的验收通过。
省下达我市自然灾害水利方面风险普查任务目标为:完成63宗水库、64宗堤防、248宗水闸、20宗山塘的隐患调查以及干旱致灾调查以及3个县区干旱致灾调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已完成66宗堤防、241宗水闸,水库66宗,山塘18宗,典型洪涝灾害调查5宗,干旱致灾调查3宗 (其中:1.山塘实际完成比计划的少2个的原因是有2宗山塘未完成由水库降等为山塘的手续,要按照水库来统计;2.实际完成水闸比计划少7个的原因是外江堤防已经完成建设,这些水闸变成围内水闸不纳入普查的范围,普查只统计外江水闸)。我市已完成水利部的普查任务,2022年2月完成省级任务,2022年10月已完成市级自选增加的普查任务(市级和高新区没有泵站普查任务,其他各区均有任务)。市级成果和高新区成果已于2022年5月17日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11月9日,横琴粤深合区、鹤洲新区、香洲区、金湾区分别组织辖区区级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评审会,通过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区级成果评审意见。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面推行林长制绩效目标。2022年我市已完成全面推行林长制总体绩效目标,其中:年初设定该任务的子目标“完成红树林造林1566亩”,未能如期完成。原因:一是选址困难,受机场净空区、珠江水利委规划治导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防洪要求、航道管理等限制,红树林宜林地选址困难;二是由于疫情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及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提前谋划。梳理好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建设任务目标和考核要求,督促各区(功能区)切实肩负建设主体责任,提前谋划,早做部署,尽早开展资金落实、项目选址、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编制《珠海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根据实地调查情况落实珠海市红树林营造范围;三是积极协调,加强督导,积极协调解决各区红树林造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2022年未完成部分结转至2023年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和《广东省省级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粤涉农办〔2020〕2 号)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绩效自评报告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本次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绩效自评报告,拟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开情况和公开路径于公开后10 个工作日内反馈省涉农办。我市将涉农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与涉农资金预算安排挂钩,对各区、各部门资金的分配进行合理调节,突出激励作用,资金优先向涉农整合效果好、资金使用绩效高的区或部门倾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