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名称:珠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报人:许填彦
联系电话:0756-2510530,13823093362
填报日期:2022年3月30日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组织实施整体情况
(一)领导机制建立情况
为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2019年4月,我市成立了珠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市长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财政和农业农村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1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2021年7月,根据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设置及我市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成员单位调整扩大到15个。目前,全市五个区(含功能区,下同)均已经成立了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财政及农业的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财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为做好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申报和分配工作,2020年8月6日,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的副市长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形成我市2021年度涉农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方向以及市对区的考核事项初步任务清单。8月23日,市长、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情况,研究确定我市2021年涉农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方向以及市对区考核事项任务清单。市涉农办根据市领导会议研究结果,组织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涉农办,紧跟省级部署要求,先后召开3次全市涉农工作会议研究项目遴选、资金分配以及绩效目标设定等工作。12月1日,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涉农办备案我市2021年度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项目以及区域绩效目标。
2021年3月,市涉农办组织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涉农办,召开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会议,会议研究拟定省级2021年新增下达涉农资金对应的报备项目,以及市、区的整体区域绩效目标。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市涉农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专门制作《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流程图》,召开会议开展涉农业务培训,把最细、最全面的要求传达到各区涉农办及市业务主管部门。市涉农办还研究制定了《2021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计划》,列出台账,明确工作事项、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将省、市两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同步谋划、一体推进。
(三)2021年涉农资金分配使用总体情况
我市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分配原则是“三突出,一确保”。突出重点项目,即突出保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考核事项的重点项目,优先保障本地急需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项目。突出硬任务,即优先保障推动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的项目。突出成熟度,即优先保障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已完成立项、论证、审核及用地指标审批等程序,可在当年内开工实施的成熟项目。确保项目在2021年形成实际支出,项目建成后可发挥良好效益。
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市着力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体系建设,一是市涉农办对省、市两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双监控”,每月以涉农简报形式通报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将涉农资金支出进度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涉农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从2021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组织各区、各部门评估涉农工作情况并形成工作报告向省涉农办报备。
总体上,2021年我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有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省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为99.2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2.5%),46个省级涉农项目按年初计划实施并如期完工,3个省级涉农项目正在建设实施中,省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年初设定的全市涉农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发挥出较好效益。
二、涉农资金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省级共下达我市涉农统筹整合资金8778万元,考核工作任务目标11项,其中:2020年10月31日收到省级涉农资金8058万元;2021年2月24日收到省级涉农资金720万元。收到省级资金后,我市分别下达市本级部门1023万元,下达各区(功能区)7755万元。市级转下达区级资金情况如下:
对于2020年10月31日省级提前下达的8058万元,2020年10月31日-11月25日,各区向市级报送了资金分配方案(即拟实施项目明细)和区域绩效目标。12月1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对全市的资金分配方案、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定并原则通过,于当日以市政府名义完成向省级报备工作,市涉农办于12月11日对市本级部门和各区区域绩效目标进行批复下达。
对于2021年2月24日省级新增下达的720万元,2月24日-3月18日,各区向市级报送了资金分配方案(即拟实施项目明细)和区域绩效目标。3月29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对全市的资金分配方案、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定并原则通过,按照审定结果,市涉农办于当日完成向省级报备工作,于4月14日对市本级部门和各区区域绩效目标进行批复下达。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我市共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27998.5万元支持49个涉农资金项目,其中:省级涉农资金8778万元,与省级涉农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中央资金1353万元,市区资金17798.46万元,其他资金69.0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涉农资金共支出26014.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91%,其中:中央资金648.63万元,执行率47.94%,省级涉农资金8712.49万元,执行率99.25%,市区资金16584.39万元,执行率93.18%,其他资金69.04万元,执行率100%。
未能100%形成实际支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疫情不可抗力影响。因疫情原因导致水产展会活动无法如期举行,水产品推广项目27.5万元无法在2021年形成支出。二是项目补充入库及调整时间较晚。项目实施周期不足,项目资金按进度需跨年支付,但在安排项目资金时未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导致部分资金无法在2021年形成支出。如2021年珠海市斗门区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2021年9月补充入库及报备,10月开展采购工作,由于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21年共支付280万元,尾款20万元需2022年11月支付。三是资金安排难以完全准确预测全年支出数。如造林与生态修复项目属于跨年度实施项目,年初安排项目资金时不能准确预测全年工程进度及所需资金,导致部分资金15.25万元无法在2021年形成支出,预计2022年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全部支出完毕。四是部分项目实施采购后有下浮款,形成结余。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度,我市共实施涉农资金项目49个,市涉农办分别组织和指导同级主管部门,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根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49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各类一级项目中:
1.其他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补助。共实施1个项目,项目已完工,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通过对10个获得2020年度斗门区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品牌名牌和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奖励,取得了进一步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规模和效益的成效,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鼓励企业生产优质农产品,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发展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共实施2个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实施项目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通过举办全市春耕生产暨农业科技、放心农资、农业机械“三下乡”现场会,进行飞机播种、插秧作业演示;观摩新型农机具、农业技术及政策咨询等,提高了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我市春耕生产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目的。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示范推广面积达15000亩。
3.现代渔业发展建设。共实施4个项目,其中已完成项目3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通过在开展水生经济物种增殖放流活动,实现了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提高渔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目的,实现了大林片区水产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提升目标。
4.畜牧业转型升级。共实施2个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实施项目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和提升了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5.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实施4个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4个。实施项目中,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通过建立 “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覆盖全市200余个各类种植养殖、流通主体,实现了2021年度全市无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建立完善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的目的。建立了一套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将辖区内病害动物及不合格动物产品集中统一实施无害化处理,辖区没有发生病害动物及不合格动物产品随处乱扔影响公共卫生安全或流入市场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6.农田建设及管护。共实施1个项目,其中已完成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通过在全区已建成验收的垦造水田项目上实施地力培育工作,合计实施面积99亩,使同一田块连续三年实施改良培肥措施后水田土壤理化性状明显得以改善,养分明显提高,实现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加快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7.动植物疫病防控。共实施7个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7个。实施项目中,7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通过开展红火蚁防控技术宣传和培训等,实现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为100%,2021年度我市无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红火蚁灾害,建立完善区域疫病监测机制、有效控制我市动物疫病传播防控力度。完成我市现有生猪养殖场企业调研工作,协助企业提升非洲猪瘟的生物安全防控体系,提高养殖生产水平,降低养殖风险,为我市生猪有序复产做好服务。
8.农村综合改革。共实施2个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1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完成了2021年珠海市斗门区农民负担监测任务,搭建了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框架,宅基地资格审查、宅基地审批过程、宅基地审批时所需一张图等功能已经初步建成,有效促进我区农村综合改革。
9.厕所革命-农村厕所革命。共实施3个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的成效,实现了贯彻落实厕所革命,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目的,建立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
10.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共实施5个项目,其中已完成项目5个。实施项目中,5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总体上,取得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初步成果,市级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的加快推进,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示范镇建设。
1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共实施2个项目,已完成项目2个,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是珠海市斗门区2021年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5.21万元通过直接发放至小型水库移民或统筹用于房屋修缮,二是斗门区2021年井岸镇东风村水库移民东风小学前路拓宽及排水管安装工程完成长300米宽3米厚0.2米的混凝土路面拓宽,50米φ800波纹下水管安装。
12.造林与生态修复。共实施7个项目,其中已完成项目7个,7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共完成造林1596亩、新造林抚育9125.5亩。总体上,增强了森林碳汇能力,推进了森林资源提质增效,维护了生态平衡、改善了生态环境。
13.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共实施4个项目,已完成项目4个,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其中市本级项目1个,为珠海淇澳红树林保护区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项目资金47.69万元,实现除治薇甘菊面积14亩,三叶鱼藤面积92.54亩,八点广翅蜡蝉面积13.43亩;万山区(保税区)项目3个,分别是桂山镇薇甘菊除治项目、担杆镇薇甘菊年度消杀项目及万山镇薇甘菊年度消杀项目,全年共完成薇甘菊除治面积2930亩。
14.其他林业项目。共实施1个项目,已完成项目1个,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实现了进村有绿化景观路、村内有绿景,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镇森林服务的覆盖面。
15.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共实施4个项目,已完成项目4个,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1年,我市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2469亩。资金严格按照省市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使用,补偿资金可用于补贴农户(职工)购买各种社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水利、机耕路、农用低压电网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
(三)考核工作及大事要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生产相关内容)。粮食播种面积≥73860亩,实际完成74581亩,已完成;粮食产量≥2.9万吨,实际完成2.8528万吨,基本完成;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3.91%,实际完成94.13%,已完成;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未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未恶性蔓延。
2.生猪稳产保供(含动物防疫)。2021年,斗门区生猪存栏6.37万头,同比增长17.96%,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6.1万头。全年完成生猪免疫10万头次,家禽免疫200万羽次,使用口蹄疫疫苗15万毫升,禽流感疫苗110万毫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均高于国家要求的70%,未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事故。动植物疫病监测样本量2920个,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为100%。实现了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目的。
3.农产品质量安全(含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香洲区、金湾区屠宰环节病害动物及不合格动物产品集中统一实施无害化处理(处理率100%),上年度屠宰环节病死猪补助经费发放率为100%。斗门区、金湾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2.1%。2021年全年共完成了4343份(含各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例行抽查、菜篮子及委托检测等类型)样品定量检测,超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量不少于200个的绩效指标;在2021年的定量检测样品中,其中蔬菜产品抽检2216批次,生猪及生猪产品抽检1408批次,家禽产品抽检507批次,水产品抽检212批次,超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定量检测蔬菜产品140个;生猪及生猪产品80个;家禽产品25个;水产品170个的绩效指标,保障了我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金湾区新建25座两厕位和三厕位的简易公厕,万山区因地制宜建设无害化卫生(含第三方)驿站公厕,共新改建1座农村乡村卫生公厕,并落实管护,建立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目标值100%,斗门区、万山区示范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实现全覆盖,已完成。三是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2021年对平塘社区平塘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以及东风三队约200间房屋进行微改造,已初步建成乡村风貌带。
5.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根据珠海市2021年度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任务目标清单,考核事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任务目标为“完成350公里河道管护任务”。河道管护为常态化且长期进行的工作,2021年涉及我市考核目标的350公里河道管护工作已顺利完成。
6.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市2021年用水总量绩效目标为6.836亿立方米,2021年我市实际用水5.81亿立方米,超额完成用水总量指标;我市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降幅指标为较上一年度下降,2021年实际较2020年下降6.3%,已完成降幅指标。
7.水土保持。根据珠海市2021年度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任务目标清单,我市有1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已将治理任务分解至各区(功能区)。经各区和各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全市已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治理任务。2022年1月,我市已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上报至省水利厅,目前省水利厅正在复核中,同时水利部也将对省水利厅的复核成果进行抽查,按照往年情况,考核结果在下半年公布。
8.林业有害生物防控。2021年全市林业有害成灾率控制为0.73‰,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9.造林及抚育。全市造林考核任务为5976亩,共完成造林1596亩,完成率26.71%,其中原横琴新区675亩、高新区800亩任务全部完成,金湾区1230亩任务完成121亩,香洲区329亩、斗门区2275亩、高栏港区667亩任务均未完成;全市森林抚育考核任务共10593亩,包括新造林抚育及大径材培育,其中新造林抚育10926亩任务完成9125.5亩,完成率86.15%,原横琴新区1613亩、香洲区2515亩、高新区800亩任务全部完成,金湾区1730亩任务完成1178.5亩,斗门区3274亩任务完成3019亩,高栏港区1819亩任务未完成;大径材培育示范基地建设斗门区4167亩任务未完成。未完成部分结转至2022年完成。
10.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此项任务包括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完成率、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完成率
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完成率均达到30%,2021年我市各区均已达到该目标值。
1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我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9.2469万亩,超过《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省下达我市的29.05万亩的任务。省、市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按进度支出,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粮食安全责任制绩效目标。年初设定目标粮食总产量≥2.9万吨,年度实际完成2.8528万吨,与原定绩效目标相差0.0472万吨。原因:我市晚稻抽穗扬花期遭受连续三天三夜特大暴雨及“狮子山”“圆规”台风灾害导致单产减少,以致全年产量减少,偏离了绩效目标。改进措施:多措并举推进粮食生产,力争种粮产量增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二是落实惠农政策,调动种粮积极性;三是加强农田建设,夯实产粮基础;四是补齐生产短板,促进粮食增收;五是强化技术服务,推广良种良法。
(二)造林及抚育绩效目标。年初设定目标造林完成面积5976亩、森林抚育完成率100%,年度实际完成造林面积1596亩,森林抚育完成率60.46%。原因:一是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机构改革后各区林业职责未理顺,交接工作延误;二是造林选址困难,部分涉及村集体林地,需要村集体同意才能进场施工;三是目前区林业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短缺,熟悉业务人员不足。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提前谋划。梳理好省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建设任务目标和考核要求,督促各区(功能区)切实肩负建设主体责任,提前谋划,早做部署,尽早开展资金落实、项目选址、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积极协调,加强督导。积极协调解决各区造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造林培训,提高各区林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检查督促,做好造林月进度报送和季度通报工作,推进造林工作稳步进行。2021年未完成部分结转至2022年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和《广东省省级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粤涉农办〔2020〕2 号)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绩效自评报告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本次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绩效自评报告,拟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开情况和公开路径于公开后10 个工作日内反馈省涉农办。我市将涉农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与涉农资金预算安排挂钩,对各区、各部门资金的分配进行合理调节,突出激励作用,资金优先向涉农整合效果好、资金使用绩效高的区或部门倾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