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调查
关于珠海市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布规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表时间:2019-10-24 11:18
为加强珠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市场,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维护广大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珠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布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
二、电话:0756-2510635。
三、邮递信件: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会计科,邮政编码519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
珠海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