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起,珠海市开始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2021年7月至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记者获悉,近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将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年度更改为医保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海市医保缴费年度时间节点有变化,缴费标准也有调整。
医保年度改与自然年一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指出,从2022年起,医保年度将与自然年保持一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9月至12月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在此期间集中申报并扣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此外,2021年7月-12月为社保年度与医保年度转换过渡期,过渡期医保筹资标准按半年标准筹集,参保人医保待遇不降低。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程智涛表示,《通知》理顺了城乡居民的医保缴费时间,与医保基金预算编制时间同步,理顺与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运行年度的衔接问题,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
2022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学生和未成年人有调整
居民医保筹资由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通知》规定,2022年的财政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65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每人每年440元不变。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在2021年标准上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过渡期间的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按以上标准的50%征收。
“每年医保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2021年国家出台政策明确,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财政补贴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程智涛解释说,珠海市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已达到440元,因此,过渡期和2022年保持不变。但珠海市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10元,在全省和全国处于较低水平,远低于国家要求的320元标准,因此,过渡期和2022年将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提高至每人每年280元,下一步将逐步提高至国家要求水平。
社保年度改为自然年后,将有以下变化:学生和未成年人(大学生除外)、城乡居民从2021年起,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以上三类人群医保集中参保期,即医保费扣缴期。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过渡期(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内,将对以上三类人群采取两次扣缴保费方式,2021年7月-9月扣缴过渡期半年医保费,9月-12月扣缴2022年全年医保费。
大学生因学年与医保年度不一致,为确保大学生医保待遇不中断,缴费及待遇享受分两种情况。一是新入校大学生,入校第一学期未参保的,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扣缴过渡期和2022年医保费,享受过渡期和2022年的医保待遇。入校第一学期已在外地参保的,扣缴2022年医保费,享受2022年的医保待遇。
二是非新入学的大学生,扣缴过渡期和2022年的医保费,享受过渡期和2022年的医保待遇。其中,在本市就读的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可选择扣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来源:珠海特区报)
相关政策: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将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年度更改为医保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解读: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将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年度更改为医保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