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官网首页的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锐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珠海市财政局
发表时间:2024-05-27 15:39
当事人:广东锐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少捷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2203-1
本机关对你公司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经依法调查,认定主要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于2022年6-7月代理实施“珠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级初级(abc)证书培训项目(项目编号:rj22038fw)”、“珠海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j22020fw)”、“珠海理工学校承办广东省技能大赛中职组信息网络布线比赛设备、工具及耗材采购(项目编号:rj22051hw)”等项目时,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四)项以及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二、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权利告知
如你公司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珠海市人民政府(受理部门: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28号,电话:0756-225594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珠海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