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该报告涉及我局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行立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2月至4月,珠海市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2021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审计,审计查出问题纳入了《珠海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审计指出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委托国企代管的物业未报财政部门备案,导致公共资产租金收入731.1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问题。
我局积极按要求完成了该问题的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1.经我局督促,华发集团(城资公司)已将2022年底前代管政府物业收入1525.10万元(除审计报告指出的未报备物业的租金收入731.17万元外,还包括其他已经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代管物业租金收入793.93万元)于2023年4月上缴财政。
2.明确今后政府委托企业代管物业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以及委托管理协议(至2023年12月31日止)约定按半年上缴财政。
(二)关于部分市直单位和区专项债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问题。
我局积极按要求完成了该问题的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1.出台《珠海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与加快支出使用若干细则》,对专项债支出使用进度偏慢的区和单位“亮灯”,督促加快资金支出使用。
2.在2022年专项债额度分配时充分结合项目成熟度、实际资金需求、债务风险等情况进行分配,并按省财政厅安排完成债券调整工作。市财政局持续督促各区及市直主管部门紧盯项目进展,一方面在债券额度分配时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将债券资金分配到能尽快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成熟项目;另一方面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及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发行前项目额度调整,从而降低债券资金调整幅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审计建议,我局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和监管力度,强化预算编制和约束,全面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一)加强政策宣传,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珠财综〔2022〕18号),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和原则,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要求各执收单位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收(罚)缴分离工作,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二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和动态更新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负政策,提高非税收入征管的透明度,促进依法征收。三是运用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系统,从源头上监管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组织各非税执收单位对本单位应收未收款项进行清理追缴,推动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落实对相关执收单位的督导,开展非税收入年终结算相关工作,并专门致函督促,加大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
(二)编细编实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一是在量入为出、确保平衡的总基调下,聚焦项目,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细化并落实到可执行项目。二是进一步完善资金审批办法,强化预算约束,尽量避免年中追加或调增项目,市直部门年中追加和调增项目的情况纳入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考核;发挥好“大刀队”的作用,科学合理、精准投放,将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在刀刃上。
(三)加强统筹协调,管好用活资源。一是加大统筹力度、保障重点任务,全面统筹各类资金资产和存量资源,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有利于“造血”的项目上。二是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动态储备机制,成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专班、并联审批专班,解决项目谋划的难点堵点。三是围绕专项债投向领域积极谋划项目,推动项目前期谋深谋细,进一步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及时支出使用,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珠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