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珠海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部署,主动服务,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我市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绩。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扩大会)学习,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研讨、邀请专家专题讲座等,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二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纳入2023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内容。提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普法责任制等举措,结合财政实际研究谋划具体落实工作,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充分结合财政业务,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把讲政治深度融入到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围绕服务珠海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聚力“稳增长”,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力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收入方面,通过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力度,推动财政收入保持合理增长。支出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聚力“高质量”,支持实施“百千万工程”。研究制定《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政策》。坚定不移把资金需求摆在优先项。专项债资金按照三个80%以上的分配原则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产业发展以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设立百亿规模的政府投资基金-珠海基金三期,联同区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形成规模千亿的子基金群。三是聚力“保重点”,全力保障产业发展。全力保障重大招商项目的扶持资金需求。推动5.0产业新空间建设。支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大市级财政对万山重点海岛开发、产业发展的持续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高质量发展预制菜产业。对预制菜装备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打造千亿产值规模的预制菜装备产业联盟。持续发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作用。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四是聚力“促发展”,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大力支持高企倍增计划。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牵头修订和落实我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吸引和留住更多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境外人才。五是聚力“增福祉”,民生保障兜牢兜实。集中力量开展基础教育学位攻坚行动。全力以赴稳就业。全力支持实施“珠海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筑牢兜实“三保”底线。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预算,及时兑付三保各项支出。六是聚力“优结构”,创新打造“全覆盖、无禁区、一盘棋、重反馈、强应用、成效佳”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助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截至今年10月,我市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共完成154个项目的事前绩效评审,节约财政资金超106亿元。2023年珠海市获得广东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报表扬,得分排名全省第一。七是聚力“强监督”。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贯彻落实好有关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以促进会计和资产评估执业环境改善。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坚持把财政事业的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依靠改革破难题、增动力,着力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深化“巡察 财政”协作监督机制。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我市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二是推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跑出“加速度”。将预算绩效审核关口前移到项目谋划阶段,圆满完成两个试点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成功实现重大项目预算审核从资料接收到正式审结控制在10个工作日以内,审核时间缩短一半以上。三是积极推动财政补贴政策流程再造。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财政补贴政策兑现的“痛点”、“堵点”、“难点”,以“服务、指南、流程、材料、标准”五个标准化要求推动我市财政补贴兑现工作流程再造,减环节、压时限、提效率,大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四是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统筹部署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2022年度珠海预决算公开排名蝉联全省第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财政执法水平。一是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公开,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质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组织参加全市案卷评查和省财政厅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证办理等管理工作。
(五)培育干部法治思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进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我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完成全体干部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开展民法典、诉讼时效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加强财政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打造财政法治宣传阵地,以文化墙的形式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作用,宣传依法治国、慎以用权、厚德尚法等宪法精神,制作学党章党规和预算法知识宣传栏,详细解读党内法规体系内容及现行预算法突出特点,通过建设财政普法实体平台,开拓普法渠道、创新形式,将学法用法、依法理财理念植入全体财政干部心中。三是结合财政工作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财政政策法规宣传。面向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多场次业务培训,集中解读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法规。将普法与财政日常工作相结合。将预算绩效、资金资产管理等依法理财理念在财政工作中传递至各预算单位人员。四是面向社会公众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财政惠民政策、推送法律宣传文章,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不断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五是组织参加2023年珠海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经过珠海特区报公告公示、网络投票、专家实地考察、现场评议等环节后,市财政局最终以96.299的优秀成绩,荣获2023年珠海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第一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市财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对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财政牵头事项亲自部署,专题研究,逐项推进落实。二是科学规划,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珠海市财政局2023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三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局务会及全局警示教育大会等,加强干部职工党内法规和纪律教育学习。严格落实在编在岗人员因私出入境管理,定期核查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裸官”情况,对发现问题即纠即改。四是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财政管理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五是抓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各项法治宣传任务。局主要领导到预算单位和各区(功能区)财政部门开展财政服务行,围绕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进行送法释法。
三、存在的不足
我局2023年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还不够系统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概念不清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在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普法活动更多聚焦在管理和服务中普法,面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渠道有待拓宽,形式有待创新。另外,普法的力量偏薄弱。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影响,局内没有专门的普法机构和普法人员,普法效能未能得到最大发挥。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还有待完善。因单位职能设置原因,发布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较少,存在部分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含义理解不够透彻、界定不清的情况,对制定程序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和实施后效果评估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全力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进一步推动财政提质增效,为我市高质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坚强财力保证。二是继续加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素质,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全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四是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五是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更好地强化法治支撑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