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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表(第二季度)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3-06-30 11:29
条目重点
工作
序号具体工作任务分管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善后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九、推进“集成式”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165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好国企、土地、财政三大资源,打通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联动渠道,提高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杨川
胡新天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金融工作局
市国资委
各区(功能区)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市政务服务
数据管理局
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珠海银保监
分局
市发展改革局: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加强统筹协调与督导工作。每季度,以珠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名义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各牵头单位之间,各区之间开展现场会“擂台比武”。(二)抓好指标提升举措落实落细。每季度,针对指标提升工作措施实行清单制推进与销号制落实。对于落后事项通过报市政府进行督导。(三)组织好参评工作。根据国家、省工作安排,制定参评工作方案,开展参评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指标小组、局内工作小组。(四)制定我市“争先进位”工作措施清单(6.0)。根据2023年度省评、国评结果,会同各有关单位对标先进,制定新一版营商环境提升方案。二、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第一季度:积极谋划2023年要素市场化试点改革计划,征集各部门、各区改革思路,制定出台2023年度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清单。第二季度:落地实施珠海市2023年度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清单。与制造业企业座谈开展深调研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构建要素资源向制造业企业集中的体制机制。召开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试点改革半年总结会议,收集试点改革进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并统筹解决。第三季度:总结2023年工作实际,修订统筹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法。第四季度:根据国家、省工作新要求,研究2024年工作要点。
市财政局:全年计划:大力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科学谋划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4亿元、增长5.5%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7.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82亿元,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安排公用经费,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项目支出,集中财力优先支持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
第一季度:积极谋划收入组织措施,稳妥推进政府闲置资源资产处置,确保第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开门红”,增长1%以上。市级预算编制公用经费按5%压减,同时大力压减非重点项目支出,将更多的资源统筹用于落实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决策部署,包括安排招商引资各项扶持资金超60亿元、投入不少于12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等。第二季度:与税务等执收部门加强衔接,确保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以上,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当年预算数50%以上。清理收回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及尚未分配的二次项目资金,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产业、交通、教育、科技等领域。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券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第三季度:认真谋划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实现前三季度收入增幅不低于3%。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力争2023年新增债券规模超200亿元,重点支持产业第一。第四季度:统筹好2023年收入组织和2024年收入预算编制,确保实现全年收入增长5.5%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
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季度:摸清全年各类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指标预计需求,做好指标使用计划。全面开展土地剩余规模、预留规模底数摸查,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产业项目要素需求。强化用林定额保障,加快保障重大项目用海用岛报批,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第二季度:统筹落实涉及建设用地规模、用地用林指标保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鼓励产业集聚布局、增容扩容,引导产业项目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土地供应保障措施有效落地。对工业用地实行差别化供地,试行多项探索,促园区配套优化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第三季度:在持续保障落实指标的基础上,根据需求追加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指标,以“省”“腾”“挣”“买”多种方式获取用地指标。支持珠海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提升城市空间统筹管理水平。大力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推进工业用地升级改造,压实各区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第四季度:及时总结全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经验与不足,做好补短板、提效能工作。"
市金融工作局:第一季度: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招商引资动员部署会,依托金融机构带动金融市场。推进实施珠海产融平台(二期)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加强与各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组织金融机构座谈交流活动,推动金融市场联动发展。第二季度:深化与银行、券商等战略合作,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投放到我市。研究制定珠海市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升级推广方案,推动产融平台向全市更多企业覆盖,打造市级特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各区出台金融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促进金融市场聚集再发展。第三季度:推进升级推广珠海市产业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全市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平台。推动各区开展特色金融交流活动,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互动交流。第四季度:依托珠海产融平台,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企业的水平,促进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联动发展。联动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以及证券、银行机构开展交流互动,进一步提高我市金融服务水平。
市国资委:第一季度:召开市属国企产业项目投融资对接交流会,搭建国企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平台,邀请金融机构重点介绍广东战略产业基金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等内容。第二季度:联系广发证券研究院对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行业研究,为进一步优化国资产业布局提供专业参考。第三季度:结合国资委工作职责,指导市属国企推动裕华聚酯、仁恒项目相关工作。第四季度:联动大型券商、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市属国企开展交流互动,总结2023年度市属国企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情况。
2023年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4亿元,同比增长5.2%,增幅位居珠三角九市第8;如不含合作区,珠海区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10.5%,排名珠三角九市第2、高于全省增速(10%)0.5个百分点。1-5月,财政部门积极盘活政府资源资产,推动完成部分商铺、配建房转让,加快财政利息收益上缴,积极落实政策性计提,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46.76亿元,同比增长7%,有力拉动财政收入增长。
党政机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3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按5%压减,“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7%,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项目支出,将更多的资源统筹用于落实重大战略任务、重要决策部署,包括安排招商引资各项扶持资金超60亿元,投入不少于12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等,着力推动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上半年争取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第1批专项债券额度149亿元,按照向产业第一倾斜、向成熟项目倾斜、向区级项目倾斜的原则,我市将债券额度分配市直14亿元、合作区5亿元、高新区25亿元、鹤洲新区10亿元、香洲区30亿元、斗门区35亿元、金湾区30亿元,共用于89个项目上,支持全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教育医疗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建设。截至5月底,省财政厅转贷我市专项债券资金149亿元,全市实际支出金额90.4亿元,总体支出进度60.7%。各区各部门正在加大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及施工进展,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努力实现上半年支出进度全省靠前目标。
6月初,市财政局已印发《关于2023年清理回收结余结转资金及二次分配资金的通知》,拟于近期对市直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及二次分配资金进行清理回收,统筹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项目。
167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用好“大刀队”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查。杨川市财政局\全年计划:研究出台《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推进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用好“大刀队”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查。
第一季度:研究预算管理改革相关文件,调研学习周边地市关于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的先进做法;全面总结“大刀队”2022年工作成效,汇编2022年评估项目十大典型案例,形成评估案例常态化通报机制,以案促学,提高各区、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绩效理念。第二季度:结合中央、省及周边地市关于预算管理改革的精神,起草《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编制我市大事要事保障清单,落实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探索建立“握手”机制和问题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大刀队”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方案。第三季度:《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相关部门及各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布置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展“大刀队”项目服务行,解决分歧,形成共识,深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第四季度:推动管理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按照《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梳理总结全年评估工作情况,优化完善“大刀队”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2月接待温州市财政局、佛山市财政局来我市调研,就预算管理改革交换了意见,结合前期学习的文件,初步形成我市预算管理改革意见初稿。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编制管理办法》,结合各部门提交的2023-2025年财政中期规划,研究编制我市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学习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修订《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期将布置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于预算编制过程中不断强化各项改革精神。
用好“大刀队”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查:
第一季度:根据《研究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有关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30号)精神,起草了《2022年度基建类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典型案例汇编》。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上述《案例汇编》已于5月22日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第二季度:牵头制定《进一步优化完善“大刀队”基建类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已召开2023年第一次“大刀队”办公室主任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个别项目争议问题、共性争议问题以及信息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程序等问题。4月27日会签市发展改革局拟正式印发《方案》,但市发展改革局提出对共同签章有不同意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来该局提出的修改意见,拟将修改后的方案提请“大刀队”办公室主任协调会研究。
九、推进“集成式”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168推动全市国有物业资产“一盘棋”,盘活用好低效、闲置资产。杨川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市财政局:全年计划: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进行清理,形成盘活处置方案,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第一季度:出台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实施方案,设立资产盘活工作专班,汇总各区各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在全市国有物业资产核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清查截止日:2022年11月29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大型仪器、软件、其他资产(资源)七大项)。第二季度: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分类逐项研究盘活方案,按照拍卖一批、出租一批、调剂使用一批等方式制定待盘活资产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按照市政府批示精神,指导并配合各区各单位完成待盘活资产的分类处置工作。第三季度: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资产进行预警监测考核评价,结合实地调研检查,查漏补缺,继续挖掘低效闲置资产。第四季度:对各区各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工作进行总结,对推进工作不力、未按规定落实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和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的单位进行督导。

市国资委:第一季度:成立市管企业物业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市管企业有序有力推进存量物业资产盘活工作。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对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的梳理和对低效闲置资产的初步分类、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初步盘活方案。研究制定物业资产盘活考核办法,切实提高物业资产利用率和配置效率。第二季度:依据资产清查和认定判断结果,逐项研究确定盘活方案,对短期内能进行盘活的资产,督促市属企业按方案立即推进;对中长期盘活的资产,加强对市属企业盘活资产情况的跟踪。第三季度:研判分析盘活资产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及资产,将产权关系不清晰、资产质量低下、改造潜力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及资产,在理顺关系后通过物业划转、规范管理、提升效能的方式,进一步助力资源资产良性循环。第四季度:梳理、汇总、考核市属企业年度物业资产盘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资产清查盘活工作经验,挖掘亮点项目。考核各市管企业物业资产盘活工作情况,对资产盘活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措施不得力的企业采取提醒、督查等措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季度:设立资产盘活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有序有力推进存量物业资产盘活工作。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的梳理和对低效闲置资产的初步分类、研究,为盘活资产搭建工作基础,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第二季度:依据资产清查和认定判断结果,将闲置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闲置资产信息库,使资产运作情况得到及时反馈。借助专业机构力量逐项研究制定盘活方案,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落实盘活方案,加强对全市盘活资产情况的跟踪,核实低效资产,提出低效资产划转方案。第三季度:研判分析盘活资产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及企业资产,将产权关系不清晰、资产质量低下、改造潜力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资产,在理顺关系后通过划转的方式,进一步助力资源资产良性循环。督促各单位及企业积极落实盘活方案,推动规范盘活资产的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和产生经济效益。第四季度:梳理、汇总物业资产盘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资产清查盘活工作经验,挖掘亮点项目。考核各市管企业物业资产盘活工作情况,对资产盘活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措施不得力的企业采取提醒、督查等措施。
市财政局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于2023年1月印发了《关于印发珠海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资产盘活工作专班,组织市直单位和各区开展了低效闲置资产的梳理和盘活工作。于5月5日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的请示》,并已数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报告资产盘活工作进展情况。经统计,截至目前:
1.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待盘活土地14处。其中,已盘活土地7处,未盘活土地7处,拟采取收回用作储备用地、调剂、搭建临时住房等方式盘活。
2.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待盘活房屋158处。其中,已盘活房屋40处;未盘活房屋118处,拟采取优化使用、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
3.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待盘活车辆107辆,其中,已盘活80辆;未盘活27辆,拟采取优化在用、调剂其他单位使用等方式盘活。
4.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待盘活设备1608件,其中,已盘活74件;未盘活1534件,拟采取优化使用、调剂使用、市场化处置等方式盘活。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继续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工作。特别是优先对车辆、设备及股票等进行盘活,争取尽快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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