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要求,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2年珠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珠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972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20条,政务动态信息13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82条。利用移动新媒体及时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号年度发布信息295条,订阅数为11638个。我局及时更新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减税降费等群众关切的重要领域情况,做好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监督、人事招聘等公示。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按期办结21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办结率为100%。门户网站及时解答办理留言17条,公开征集调查3期,收集意见5条。受理渠道进一步畅通,答复意见更加规范,答复时效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三)有序开展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内容均需分别经经办科室、分管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二是专题聚焦突出重点公开信息,我局年度新开设7个专栏专题,数据发布栏目定期公开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各地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等信息,在局网站上设立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公开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进行政策解读。
(四)持续优化平台建设。一是不断优化珠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珠海财政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对网站进行安全监测评估及问题整改。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设立“与您交流”专栏,包括咨询提交、咨询反馈、常见问题知识库、会计业务在线答疑等板块,方便企业和群众进行政策咨询。三是通过定期的信息推送进行权威发布、热点宣传、内容推广,通过系统设置实现网站与政务微信重要信息的同步、会计业务答疑、非税缴费、财政业务的查询等功能。
(五)日益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明确部门分工,专人负责跟进落实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三是通过网站交流专栏、粤省心便民热线、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电话等多平台多途径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网站新增信息公开栏目不够突出,群众存在查找困难的问题;个别信息专栏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传统栏目信息有待更新;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有待提高,办理时限需进一步缩短。
结合以上问题,我局具体改进举措如下:一是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指引,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反馈,以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二是定期及时更新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栏目内容,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明确职责,专人跟进依申请公开办理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同推进信息公开。
2023年,我局将继续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财政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关于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已印发《珠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规范市直各单位收费收缴行为。我局2022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未计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关于政务服务情况。我局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通过珠海市财政局网站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7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项,本年度办件量为16件,均为法人办件。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珠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caizheng.zhu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