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珠海市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主动服务,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我市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绩。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部署。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全面安排部署。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现场直播,原原本本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党的二十大报告,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全局贯彻落实意见。召开全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对全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组织培训宣讲,开展研究讨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扩大会。各党组织围绕“学报告、学党章”开展党内组织生活集体研讨会。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题系列研讨会,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结合财政业务,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邀请珠海市委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团成员作专题宣讲报告。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并纳入我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市财政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内容。三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专家集中宣讲等方式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四是创新宣传载体。依托市财政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党建主题宣传阵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发挥新媒体快捷、高效作用,在局微信公众号转载宣传文章,推动干部职工学习入心入脑。
(三)围绕省市重点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全力挖潜增收,多措并举强化支出管理,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加快重点项目资金、直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及时拨付,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加强各区库款保障监测和库款调控工作,保障财政往来资金合理调度、安全使用。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全力服务“产业第一”。印发《珠海市财政局支持服务保障“产业第一”十项措施》,将财政支持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坚持“民生为要”,为民理财。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保障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等民生发展资金需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和防疫物资补助,不断提升珠海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强化制度保障,管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建立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红黑榜亮灯机制、额度调整收回机制,做好专项债全流程管理工作,发挥专项债“补短板、惠民生、扩内需”的积极作用。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评估现有政策实施的流程和绩效,梳理、整理产业政策文件。2022年,我市建立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成立“大刀队”,严格按照“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原则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和部门职责不变情况下,优化整合审核环节,提高项目审批综合效率。制定考核办法,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绩效管理意识,从源头上压减无效低效支出,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四)推进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一是提升珠海财政惠企利民平台服务水平。成功开展“小升规”惠企补贴和高新区人才专项补贴资金“免申即享”试点工作,实现“零申报、零跑动、零材料”,补贴资金“秒速到账”,试点项目拨付资金4255万元,惠及312家企业和超过1100名青年人才。二是深化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改革。印发实施《珠海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模式调整方案》,按照“区级出台政策、区级负担扶持资金、市级考核奖励”的思路,推动市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模式改革。三是持续拓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改革实效。截至10月底,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单位218个,纳入集中核算单位资产总规模达462.66亿元。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力以赴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我市退税、减税、降费额度预计超过188亿元,截至11月底,全市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共计117.25亿元。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导各区、推动全市上线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实现供应商资格审查承诺制,推动珠海政府采购领域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三是推进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改革。完成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广上线,实现缴款通知书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有效实现缴费人快捷缴纳、执收单位规范管理、财政部门高效监管,切实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四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制定印发《珠海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珠海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五是推动深化落实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资格、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六是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对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六)依法严格审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办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委办转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研究,依法依规及时提出回复意见。二是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或司法局、立法机构发来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从财政角度仔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情况下,按照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要求,对8份已经失效或无执行意义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司法局统一审查后予以废止。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证办理等管理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新证事宜。二是进一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公开,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质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组织参加全市案卷评查和省财政厅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八)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预防决策法律风险。一是推进常年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继续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律师每两周一次到市财政局现场提供服务,为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纠纷处理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市财政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加强内部法律专业队伍建设。把学法懂法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内部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科室。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
(九)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在法定时限内认真作出答复。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打造“透明预算”、“阳光财政”,2022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名全国第七、全省第二。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研究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对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时作出答复。三是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全市财经秩序。
(十)培育干部法治思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进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完成全体干部年度学法考试任务,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新修订法律。党组会专题学习《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实施法律,并通过微信平台推送、张贴宣传挂图、读本学习等多方式广泛宣传。三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培训普法活动。编印发放《珠海市政府采购政策指南》(2022年版)。针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区级财政部门450人开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组织全市70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和在线考试。搭建以案释法平台,印发《“以案释法”政府采购诚信宣传专刊》9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当事人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日常工作相结合。在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财政惠民政策、推送法律宣传文章,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不断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其余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推进,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二是科学规划,明确任务。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珠海市财政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三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党内法规宣传贯彻和纪律教育学习,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入境、兼职取酬等跟踪管理。推动实施《珠海市财政局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五是抓好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相关法治宣传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有关要求,我局2022年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中,普法的形式创新不足;三是在规范性文件评估跟踪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坚持财政高质量发展目标,抓好收支管理,依法理财,为民理财,推动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市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全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四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五是提升财政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素质,提高财政治理效能。